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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卓越教师培养工程”管理办法
为了培养一定数量的班主任、教学与科研骨干,激发卓越教师教育自觉,打造卓越教师团队,我校委托华东师范大学组织实施“卓越教师培养工程”。为了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,现制订管理办法如下:
一、培养对象
1.自我发展意识强,能吃苦,肯钻研。
2.具有研究意识和研究能力,曾获得常州市五级梯队或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称号。
3.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。
二、培养周期
三年。
三、培养目标
培养教学有特色、科研有特长、班主任工作有影响的常州市骨干教师、学科带头人、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和江苏省特级教师。
四、研修内容
教育教学理论;班主任、学科教学理论与实践;教育科学研究等。
五、过程管理
1.自我诊断专业发展方向、优势和不足,并及时与导师交流,根据导师提出的可行性建议在两周内完成“专业发展三年规划”。
2. 加强理论学习,更新教育教学观念,不断提升自我修养,每学期阅读至少一本教育教学著作,不定期交流学习心得体会。
3.每学期至少完成一节校级及以上公开展示课,每次展示课后写出一份教学案例,内容包括:教学设计(教材分析恰当、三维目标适切、教学方法有效、教学环节详细、设计思想清晰等)、教学实录、教学软件、专家点评、教学反思等。
4.三年内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完成一项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。
5.每年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。
6.遵守研训纪律,确保每次集中研修的质量和实效,积极、主动、自觉完成各项任务。
7.无故缺席者将取消研修资格。
六、成果要求
1.论文:三年内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。
2.报告:课题研究材料及结题报告;不少于10000字的研修报告(也可以论文呈现)。
3.案例:撰写课堂教学案例不少于6个。
4.视频:每年录制1-2节课堂教学视频,参与“一师一优课”评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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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4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