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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优秀教育人才奖励情况调查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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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 常州市优秀教育人才奖励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(常教人〔2019〕6号)》精神,为进一步了解优秀教育人才发展情况,常州市教育局决定开展相关调查工作。请相关老师填写好《2018年教育优秀人才成长及贡献奖励统计表和花名册》(见附件)电子表发给小潘统计汇总,并于2019年3月11日前把相关材料一并交给小潘,以便市教育局人事处审核。
    需提交的审核材料:获奖证书的以证书为准,无证书的以发文为准,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,文件提供复印件,复印件均需盖单位公章,统计表、花名册纸质稿盖单位公章,单位负责人签字。
         教师发展处
2019年3月8日

附件1:2018年度教育优秀人才成长奖励统计表和花名册
附件2:2018年度教育优秀人才贡献奖励统计表和花名册
附件3:关于印发《常州市优秀教育人才奖励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(常教人〔2019〕6号)
 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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