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文《关于命名表彰2013-2015年度常州市文明单位(标兵)、文明镇(标兵)、文明行业、文明窗口的决定》,对全市2013-2015年在文明创建中涌现出的一批工作扎实、成绩突出、创建有特色的文明创建先进单位进行表彰,我校再次荣获常州市文明单位(标兵)称号。
长期以来,在校领导的高度重视下,学校专门建立了创作工作管理小组,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。2016年上半年,常州市文明单位(标兵)检查组进校进行现场考察,对我校的文明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。
我校坚持“尊重、支持、合作、发展”的办学理念,注重师生的个性发展,在教育教学各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。倡导教师做“教得好,受欢迎”的好教师,注重提升教师的师德修养,通过“道德讲坛”等形式传播正能量,赢得了社会的美誉度。围绕“阳光心态、优秀学业、国际视野、领袖素质、一流口才、明显特长”的学生培养目标,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,特别是“舌尖上的一中”“研学活动”等富有创新性的活动,使生活化德育进一步深化,促进了学生各方面能力的提升。
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工作,是党和国家既定的长期战略方针,也是一项伟大的社会系统工程。这项荣誉的取得,将进一步促进学校深化精神文明工作,提升学校的办学品质。
(高东梅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