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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州市2016年普通高中优秀毕业生报考师范专业试点工作实施办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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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《常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—2020年)》,吸引优秀学生报考师范,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,促进常州教育又好又快发展,经市教育局研究,决定继续开展普通高中优秀毕业生报考师范专业试点工作。现制定实施办法如下:

一、鼓励方式

奖金助学,择优就业。

二、报考对象

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、香港宝宝典资料大全、常州市北郊高级中学2016届优秀毕业生。

三、报考条件

1.思想素质好,品德优秀,身心健康,愿意从事教育事业。

2.自愿报考“211”工程高校(北京师范大学、东北师范大学、华东师范大学、华中师范大学、华南师范大学、湖南师范大学、陕西师范大学、苏州大学、南京师范大学)师范专业或重点综合性大学的师范专业并在本一批次录取。

3.相貌端庄,男生身高1.65米以上,女生身高1.55米以上。 

四、试点名额与推荐程序

1.试点名额为6名,其中男生3名,女生3名。学科不限,语文、数学、英语学科优先,其他学科按照岗位需求情况确定。高中阶段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,或取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者优先。

2.三所试点高中做好宣传发动工作,保证推荐质量,指导符合条件并愿意填报“211”工程高校师范专业或重点综合性大学师范专业的考生填写志愿表。

3.本一批次录取后,学校指导已被“211”工程高校或重点综合性大学师范专业录取的考生,填写《常州市2016年普通高中优秀毕业生报考师范专业推荐表》(见附件2)一式三份。8月1日前以学校为单位将推荐表、《常州市2016年普通高中优秀毕业生报考师范专业推荐汇总表》(见附件3)送交市教育局人事处。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jurs@{域名已经过期}。

4.市教育局审核三所试点高中的推荐人选情况,确定人选。

五、就业办法

学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后,对符合就业条件的学生,由常州市教育局采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录用(事业编制)。通过公开招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,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通过双向选择、择优录用的方式安排就业。

六、有关说明

1.高考录取并经确认后,由市教育局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培养与择优就业协议书(见附件4)。被录取者承诺本科毕业后在本市从事教育工作应不少于6年,未按协议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,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奖励费用并缴纳违约金。鼓励终身从事教育教学工作。

2.本科毕业前不参加研究生考试,就业后可报考不脱产教育硕士或研究生。

3.本科学习期间,必须每学期考核合格,方能按就业办法考核安排就业。在校期间如出现学期综合考核不合格,或违纪受到处分,或不能按时毕业的,奖学金资格及择优就业资格自动取消,并退还已享受的奖励费用。

4.本科学习期间,享受每人每学年10000元的奖学金(四年共计40000元)。奖学金分两部分发放,第一部分20000元于毕业并取得相关证书、被录用后发放;第二部分20000元于录用参加工作后一年内发放。

5.正常毕业,采用本实施办法两种就业办法均未能落实工作单位的,取消安排就业资格。

 

《常州市2016年普通高中优秀毕业生报考师范专业推荐表》:

《常州市2016年普通高中优秀毕业生报考师范专业推荐汇总表》:

培养与择优就业协议书: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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