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教宣〔2015〕2号
各辖市、区教育局(教育文体局、社会事业局),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:
为彰显常州教育厚重的历史传统,诠释常州教育丰富的人文内涵,展示常州教育改革发展的丰硕成果,大力推进教育文化的传承与创新,常州市教育局决定筹建常州教育(学校)博物馆。根据常州教育(学校)博物馆建设需要,将面向全市各地、各校、各有关单位及广大市民征集真实、有代表性,具有一定的收藏价值和教育意义的教育史料、文物(文本、图片、音频、视频和实物等)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范围
1.反映常州或本地、本校教育历史起源的各类史料及文物;
2.早期的书院、学塾、学堂、学校的校园建筑、校园风光、捐资办学者和师生情况等各类史料;
3.百年老校或有较大影响学校的校庆、校史材料(含有史料价值的教案、教材、试卷、教学具、工作证、学生证、饭菜票、徽章、印章、校服、校旗、校办工厂产品、校报、学生编撰刊物、校庆纪念册、校训、著作、信函、照片、公文、音像资料等);
4.各地及学校不同历史时期受政府、国际组织等表彰的奖牌、奖章、证书等;
5.国家领导、具有重要影响的社会知名人士及国际友人来我省各地学校视察、参观或演讲的照片、题词、赠送的礼品等;
6.各个时期常州籍师生的重要成就、事迹或对当时社会产生过重大影响的实物、照片、重要报道等。
二、征集途径
1.接受捐赠。对无偿捐献所藏教育史料、文物的单位和个人,根据捐赠史料、文物的价值给予适当的精神或物质奖励,由市教育局颁发《捐赠证书》。所赠史料、文物布展陈列时,捐赠者享有捐赠署名权,对特别重要的史料、文物将设特别展厅进行陈列。
2.有偿转让。根据相关专家对符合入馆标准的教育史料、文物进行合理评估,以协议价对个人收藏的史料、文物进行收购。
3.寄存展示。民间收藏者不愿出售或捐赠的教育史料、文物,在自愿基础上,采用借展方法,所有权不变。
三、征集方法
常州市教育局设立常州教育(学校)博物馆筹建办公室,负责博物馆史料、文物征集的具体工作。办公地点设常州市田家炳初中校内。
各地、各校及广大市民可以通过直接交送、信函邮寄、拜访征集等三种途径向博物馆筹建办送交史料、文物。
四、相关要求
1.常州教育(学校)博物馆史料、文物征集工作将长期进行,第一期征集工作从即日起至2015年4月底。这一阶段主要是做好登记工作,填好常州教育(学校)博物馆史料、文物征集表(见附件),暂不收存史料、文物。请各地、各校明确一名联系人,认真梳理本地、本校教育史料、文物信息,及时做好史料、文物征集表的填报工作。
2.各地、各单位或市民如确有文物、史料急需报送的,请在送交史料、文物的同时,附上填好的常州教育(学校)博物馆史料、文物征集表。史料、文物可寄送至常州教育(学校)博物馆筹建办公室。
3.常州教育(学校)博物馆史料、文物征集表请发送至常州教育(学校)博物馆筹建办公室(邮箱czxxbwg@{域名已经过期};通讯地址:常州市青果巷130号;邮政编码:213003;办公电话:83990178;联系人:金老师,18951221005;汤老师,13961475289;吴老师,13515275328)。
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常 州 市 教 育 局
2015年3月23日
附件:常州教育(学校)博物馆史料、文物征集表
常州教育(学校)博物馆史料、文物征集表
(此表可复制)
史料、文物名称: |
史料、文物说明: |
提供单位(个人): |
地址: |
联系人 : 联系电话: |
备注: |
填表说明:1.史料、文物的时间划分暂定为:1905年以前、1905年至1949年、1949年至1979年、1979年以后四个阶段。其中1979年以后的史料、文物,必须具有重要历史价值。2.“史料文物说明”填写年代、地点、简要情况等,涉及人物的,须提供主要人物的姓名、职务、历史背景等。